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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生离校须知

发布时间:2021-09-19   访问次数:

一、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学生, 毕业离校前到图书馆归还所借图书并缴纳因逾期、图书破损或因丢失所产生的的罚款。

二、图书馆将有欠书、欠费的毕业生名单发给各二级学院,由二级学院负责通知毕业生本人,尽快到图书馆办理清还手续,图书馆流通部负责把关并出具相关证明,毕业生凭此证明办理相关毕业手续。

三、本该在当年毕业的学生,因留级或其他原因未能按期毕业,其校园卡的借书功能也一并在毕业生离校前失效,学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图书馆办理恢复功能。

四、其他特殊情况按学校统一要求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