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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

发布时间:2021-09-19   访问次数:

一、外借图书

(一)校园卡是读者借书的唯一有效凭证,借书时应主动出示,刷卡借书。

(二)学生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可借阅图书15册;图书借阅期限为一个月,可续借一次,续期仍为一个月。

(三)教师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可借阅图书20册,图书借阅期限为三个月,可续借一次,续期仍为三个月。

(四)读者离开图书馆时如遇检测器报警,请主动接受检查,以免造成误会。

(五)请读者认真检查所借图书,如发现涂污、撕割等情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,以明确责任。

(六)借阅图书如有问题可至各库管理台及总借还台请求帮助。

(七)图书过期、遗失、损坏等,均按《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》执行。

二、馆内阅览

(一)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可以在各阅览区内自由阅览书刊。

(二)读者未办借阅手续,不得擅自将书刊带出馆外,否则按偷窃书刊处理。

(三)各阅览区内开架书刊,按需取阅,阅毕请按规定放到指定位置。

(四)读者须遵守《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》,保持文明的阅览环境。

三、特殊书刊阅览

(一)四库阅览室图书

我馆设四库阅览室可供读者室内阅览,不可外借。具体借阅规定参见《图书馆四库阅览室管理细则》。

(二)报刊

我馆四楼为报刊阅览区,所藏报纸和期刊分现刊现报及过刊过报,全部期刊报纸只限室内阅览,不外借,不可携带出馆。

(三)工具书、港台外文原版书

该类图书仅限室内阅览,不可外借。